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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家住汉沽的魏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因为楼外搭建的脚手架给她家引来了小偷。面对魏女士的损失,施工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魏女士家所在的小区,最近在实施楼体改造,整栋楼边搭建起了脚手架和护网。几天前的早上,魏女士起床后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包就放在客厅的沙发上,里面装有1000多元现金、手机、身份证和家门钥匙。”魏女士看到卫生间的门和窗户都开着,意识到有贼,所以报了警。
警方在现场经过勘察,最终确定这是一起入室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是通过楼边搭建的脚手架爬到魏女士家的窗口,打开卫生间的窗户进入客厅的。魏女士认为,正是施工单位搭设的脚手架,给窃贼提供了便利的通道,否则自己家在五楼,小偷根本爬不上来。所以,施工单位必须赔偿。而施工单位辩称,自从施工以来,他们就在楼门口张贴了通知,提醒居民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并安排了专人晚上值班巡视。由于事发当天下了大雨,影响了巡视人员,所以小偷才没有被发现。对于魏女士的损失,他们很遗憾,但是损失是小偷造成的,施工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汉沽法律援助中心李岩峰律师认为:根据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笔录等,盗窃者系由魏女士家的窗户进入室内,而魏女士居住于五楼,时逢施工方在楼外搭建有脚手架,故可以推断盗窃者系攀爬脚手架入室行窃。魏女士家被盗,与施工单位搭建脚手架的行为具有明显关联性,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公平原则,以及出于最大限度救济受害人的原则,施工方在实施平改坡工程时,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魏女士家中失窃,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另一方面,魏女士明知自己所居住的房屋正在进行改造,亦应预见脚手架搭建期间存在的危险,有责任采取加固门窗或转移安放相关贵重财物的措施。而魏女士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导致家中被盗,魏女士应承担主要责任。(记者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