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闹市区横穿马路,上演“生死跨栏”;公园里骑车遛狗,大型犬狂飙;湖边下网,观赏鱼虾“飞入寻常百姓家”……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条例》以及相关交通规则,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近日,有读者反映,不少市民的行为存在强烈“利己色彩”,为图一时方便而翻阅护栏,影响路上车辆行驶;为求一时快乐,公共场所内散放大型犬,捞湖中鱼虾;为贪一时便宜,取用绿化水、公园湖水洗车……本报记者特走上街头,用手中的照相机抓拍生活中的一些镜头,借此提个醒:为了公共环境和安全,您可千万别这样做!(记者吴戈胡晓春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