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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身份应率先垂范
广东此项新规一出台,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中山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肖滨指出,广东省此次出台的醉驾处罚新政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深化,尤其对公务员这个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群体进行紧约束,对于彻底惩治醉驾等不良社会风气是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的。因为一次冒险的酒驾就会丢掉公务员的铁饭碗,这个约束的震慑作用是十分巨大的,能够有效地督促驾车者绝不能有侥幸心理,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志威认为,醉酒驾驶行为本身是可以避免的,而国家公职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模范遵守法律,其行为才有公信力,对他们的道义要求应高于一般公民。他同时认为,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而转型社会也意味着风险社会,运用刑罚手段对一些严重的突出社会问题给予严厉压制,也是必须的。
为什么此次新规要专门对公务员群体做出严厉的处罚规定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交警告诉记者,每次查酒后驾驶都会出现找人求情的情况,特别是来自于有着政府关系的公务员或者企业家等。因此执勤民警在执行任务时会被要求关闭手机,也不许接听对方递过来的电话。“在历次进行的醉驾检查中,确实查到过公务员,公务员醉驾比普通公民醉驾的社会影响更加恶劣。有些公务员醉驾后或拒检,或四处打电话求情,或态度蛮横,公务员的身份不是他们行为的约束,反而成了减轻其醉驾处罚的保护伞,这种风气必须用严厉的法律法规给予肃清。”
但也有人对此新规表示质疑。广州市民李健行认为:“这种规定不过是为了吸引眼球,造造势。因为醉驾入刑,是刑事犯罪。犯罪了的公务员,不开除干嘛?这个在公务员法中早就有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当公务员。因此,此规定多此一举。”
记者向有关律师了解到,公务员法确已明确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意味着,公务员一旦醉驾被判拘役,就已触犯刑律,将被开除公职。
事实上,“醉驾丢职”不仅仅是针对公务员群体。按照劳动法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普通民众“醉驾入刑”后可能也将丢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