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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云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舆论对曲靖市陆良县“铬渣污染事件”提出的五大疑问。
疑问一:珠江水质是否受“铬渣污染事件”影响?
回应:铬渣堆场附近水体六价铬超标,南盘江出境水质达标
曲靖市环保局局长杨树先介绍,“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对南盘江曲靖段布设了5个监测断面,对水质进行跟踪监测。截至目前的监测结果表明,5个监测断面六价铬含量处于正常标准范围内,南盘江曲靖市出境段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疑问二:麒麟区、陆良县两地供港蔬菜和当地饮用水是否被污染?
回应:经检测无污染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军介绍,目前,曲靖备案的供港蔬菜基地有曲靖绿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乐颐果蔬曲靖有限公司、堂生蔬菜专业合作社、陆良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四家,根据农业部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快速检测要求,绿联、乐颐、堂生三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检测,截至目前,所有法定检测项目未发现异常;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经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测合格,未检出铬。
对曲靖主城区三个自来水厂、麒麟区越州、三宝两镇和陆良的饮用水实行跟踪检测结果表明,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水质标准。
疑问三:环保部门对铬渣处理的监管是否存在问题?
回应:监管的确不到位
陈军说,环保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监督好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而致使不法承运人有机可乘,导致这次铬渣污染事件的发生,这说明环保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确实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疑问四:“6·12”铬渣非法倾倒事件是否存在隐瞒不报?
回应:非主观隐瞒,属工作失误,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
陈军介绍,事件处理过程中主观上没有隐瞒不报的故意。由于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水体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是工作中的失误。陈军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
疑问五:曲靖将如何对待环保部对曲靖启动工业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回应:认真整改争取早日“解禁”
据了解,9月1日,环保部宣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陈军说,区域限批对曲靖市环保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曲靖市将加大整改力度,严格项目准入,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迅速、妥善解决堆存铬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争取早日“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