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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获悉,机场已经接到了山东航空和四川航空的文件通知,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由原来的15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则维持原有80元的征收标准不变,这是今年以来第一次下调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本次燃油附加调整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下降。本次调整之后,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依然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7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40元。
不过,对于调整之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调整以后的国内客票,不退还燃油附加差额。对调整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在此之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退还燃油附加差额。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与以往所有航空公司同时调整燃油费不同的是,本次调整中,山东航空早“走”了一步,将9月5日零时作为调整分界点,而四川航空则9月6日零时起才作出调整变更。
虽然尚未收到除这两家之外的其他航空公司的文件通知,但根据以往情况来看,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纷纷跟进,但调整时间均不会早于9月6日零时。
早在2月22日,燃油附加征收标准今年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上航段从40元涨至了90元/人,800公里以下(含)航段从20元涨至了50元/人。随后,4月8日又再次上调至110元和60元。5月25日,又分别涨至140元和80元。8月2日,800公里以上航段涨至了15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维持80元不变。
萧山机场一位人士称,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发出通知,决定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从今年8月1日起实行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月调整一次。预计燃油费的调整在未来也将越来越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