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一些在机动车号牌数字和字母上贴“钻石”的车辆,似乎很吸引人,但交管部门表示,这些车主的“钻石”镶错了地方,违反了机动车号牌使用规定,直接影响了电子警察纠违。
昨天上午,记者在卫津南路与宾水道路口看到,一辆号牌为“津H×××08”的银色奇瑞牌QQ小客车的后号牌格外醒目,只见其车号牌的白色汉字、数字和字母上,贴了一排透明发亮的“钻石”,闪闪发光。随后,记者在解放南路汽配城发现,一些汽车装饰店铺就在销售一种名为“装饰水钻”的汽车装饰物。一位店员表示,最常见的是车主在机动车号牌和车标上贴水钻,价格在百元上下,更有甚者还在牌照架上贴,价格每副四五百元。前来购买“装饰水钻”的车主王小姐向暗访的记者坦言:“我贴‘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追时尚,而是听说贴‘钻’的号牌能晃‘电子警察’的‘眼’,违法时逃避摄录。”
市交管局秩序处值班警官明确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号牌架及周边不得有发光、反光的物质或装置。车主镶嵌水钻的行为属于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在阳光充足时极易反光,干扰司机行车视线,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在夜间,则会严重影响电子警察的拍摄效果及后方车辆的行驶。”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开展对遮挡机动车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如发现号牌“镶钻”者将依法处以违法者200元罚款,并记6分。 (记者郭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