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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在别人婚礼上帮忙的张强被礼花炸伤,至今还没有出院。面对巨额的医药费,究竟谁应该对张某负责呢?
张强和邵威是很好的朋友。上个月,邵威结婚,张强提前几天就赶过去帮忙。婚礼当天,新人们到达酒店下车。此时,几个亲戚帮忙燃放礼花。谁知礼花被点燃后,却没有正常升空,反而从侧面爆炸,横向喷射焰火,由于该酒店位于一所院内,正在一旁看热闹的张强躲闪不及被烧伤。经医生诊断,张强的两条腿属于二度烧伤,可能需要植皮。几天下来,就花费了近万元的医疗费。而邵威当天在交给医院5000元的押金后,就再也没出现。
如今,面对未知的高额医疗费,张强不知道找谁赔偿。邵威说,他事后得知,婚礼燃放的礼花是三无产品,而且是张强负责采购的,所以张强的医药费,应该由礼花的经销处负责。
汉沽法律援助中心李岩峰认为: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本案中,张强从店铺中购买的高空礼花,在燃放过程中未能正常升空,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判断,可以推定该礼花存在缺陷。张强作为受害人有权向销售者主张赔偿。而商店作为礼花的销售者,为谋取最大利益,经销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不能指明礼花的生产者或是供货者,不能提供该产品的合格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对张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婚礼上的燃放人没有严格按照礼花包装上注明的注意事项燃放礼花,烟花燃放地点未选在室外空旷地,而是较为封闭的院内,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也因该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记者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