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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6日,前“内地首富”黄光裕迎来内幕交易案后引发的首起民事赔偿案,但不到一小时即宣布休庭,国美方面仅有律师代表出席。休庭原因是原告将提出变更损失计算方式,提高诉讼赔偿金。该案将在以后择日开庭。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若变更计算原告方损失的方式,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将上升几十万元,而具体数额其不便透露,当日因其诉讼要求的变更而无法宣判。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案终审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判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黄光裕案终审判决后,多位因购买中关村科技而遭受损失的股民,筹划向黄光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仅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即受理了近百位中小投资者的索赔诉求。但由于国内法律尚无“集团诉讼”制度,受损失的中小股民必须逐一主张自己的权利。
(据《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