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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昨天,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会工作会上获悉,我市购物卡实名制将动真格了。
市商委副主任刘天高在会上明确了单用途预付卡的范围:即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买商品、服务的预付卡。
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购物卡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单用途预付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的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企业进行实名登记。二是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据悉,我市购物卡实名制从即日起全面启动:10月底前为宣传、动员和检查前培训阶段;11~12月为发卡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明年1~2月为商务主管部门检查阶段。
重庆晚报记者向军
旧卡如何处理
要用实名制办新卡了,旧卡怎么处理?市商委市场秩序处处长沈毅称,为全面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商业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管理制度,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计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对于目前已发放还没来得及使用,或者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