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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因朋友经营的练歌房有人闹事,两名男青年闻讯来帮朋友拔闯,持刀砍伤3名闹事者。
案发当日23时许,被害人马氏兄弟、李某等人在本市东丽区某练歌房唱歌,后因音响效果问题与歌厅管理人员发生争执。随后被害人等欲离开歌厅,此时男子宁某闻讯赶到,持刀将被害人马氏兄弟砍伤。后2人被同伴李某等人送往医院就诊。此时男子郭某闻讯后赶到歌厅,随即伙同宁某持刀赶往医院,郭某在医院急诊室将李某砍伤,经鉴定3人的伤情均构成轻伤。案发后,宁某和郭某被抓获归案。后2人在亲属的帮助下赔偿3被害人经济损失26万元。
东丽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宁某、郭某目无国法,持械聚众殴打他人,致2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2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能在家属的帮助下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故对2被告人从轻处罚。综上,判处郭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通讯员丽研记者陈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