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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停车场职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的7000余元停车费私自侵吞。日前,该职员已被南开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今年55岁的邢某家住本市西青区。2005年11月间,邢某与本市一家停车服务公司签订停车场看管协议。2006年5月23日至6月18日期间,邢某利用其在该公司一停车场担任班长的职务便利,收取存车费后,拒不上报公司财务,侵吞该公司停车场存车费共计7204元。
经被害单位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今年5月将邢某抓获归案。后邢某退赔全部赃款,并已发还被害单位。(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