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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表示,中国城市的管理层次较多,街道办居委会行政化严重,未实现了解基层民意、化解基层矛盾等功能。安徽铜陵已全面撤销街道办,如评估效果良好,将在全国推广。
现行体制下,街道办其实就是一个“小麻雀”,承担着众多的政府职能,一些行政病在街道办身上同样存在。撤销街道办,目的不仅在于削减行政支出,在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更主要的还是为了社区扩权。
按照王金华的说法,社区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居委会主要功能是组织居民开展活动与自治等,居民自治事务就是要由居委会来组织落实。不难看出,社区扩权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居民自治。问题的关键正在这里,社区扩权后,就一定能实现居民自治吗?
永远不要忽视,行政病是“全流域广覆盖”的,并不独存于哪一地哪一级。当我们感慨街道办成为一级政府时,其实,社区居委会也未必就能独善其身。当然,这里有着客观原因,确实存在街道办挤占社区资源的因素,但就目前的社区实际来说,也根本不足以承担社会管理的重任。如果真把街道办的权力移交给社区,很难保证不会再凭空生出一个“小街道办”来。
可以进行一下逻辑推演。街道办撤销了,那么市、区一级就会直接和社区对接。按照现在的“泛行政化”思维,市、区这一级,恐怕还是希望把社区搞成政府的派出机构最省事,这样一个电话一个通知就能解决问题。对于一些社区来说,甚至还巴不得成为政府派出机构,不仅人员收入有了保证,而且个人前途也有了上升空间。就拿现在的一些社区来说,其实早就有了社区办的影子,同样存在着机关病,同样喜欢以政府工作人员自居。
街道办要撤销,政府理念同样需要转变。否则,撤了街道办多半还会有“社区办”。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