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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出生仅五天的儿子被医生宣告病危,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和治愈后可能的遗留残疾,父亲无奈选择了将患儿遗弃路边,最终致患儿死亡。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日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饶俊鸿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6月6日凌晨,被告人饶俊鸿的妻子李某秀在自己家里生下一子饶某。三天后,李某秀发现饶某不吃奶了,便将孩子送到了医院。经医院诊断饶某为“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病理性黄疸、新生儿肺炎”。同时,医生说该院医疗条件有限,有可能人财两空,饶俊鸿和妻子仍为饶某办理了入院手续。但是,经该院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并发出病危通知书,告知夫妇二人即便是治好了也会有后遗症。想到高额的医疗费和可能的后遗症,饶俊鸿最终决定放弃治疗。饶俊鸿将儿子饶某抱离医院后,遗弃在了路边,导致孩子死亡。
法院认为,饶俊鸿对饶某负有抚养的义务,在被医院告知患儿病情严重后,认为治疗无望,便放弃治疗并将患儿遗弃以致患儿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但鉴于其一开始有积极为患儿治疗的行为,放弃治疗确因患儿救治困难且其家庭经济困难等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徐伟曹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