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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是河南著名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矛盾纠纷多,信访压力大。为了寻找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建立了班子成员包乡镇、干警包村的“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要求每名法官每月拿出3天时间走出“院”门,深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了解群众需求,宣传法院的便民措施。
该模式的运行,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该院受理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2.4%和31%。涉法涉诉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26%和35%。
走进院落,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在走访活动中,西峡法官根据部分山区群众文化程度较低,无法自行书写起诉状又花不起钱找律师的实际情况,加强口头起诉状记录和巡回审判工作。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以来,共为困难当事人记录口头起诉状65案,所结民事案件巡回审判率达90%。
西峡是香菇大县,全县农业人口的80%是菇农,香菇年交易额达20亿元,菇农的利益就是全县人民的利益。随着香菇市场的发展和繁荣,一些不法商贩也趁机而入,他们利用菇农爱高价的心理,起初用高价收购群众香菇赚取群众信任后,大量收购香菇,不付款不打条,等香菇销售后,或人间蒸发或死不认账,菇农讨钱无门,血本无归,近几年来坑农、害农、骗农的经济纠纷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驻村法官多次组织所驻村菇农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引导群众正确对待高价收菇的诱饵,不要盲目偏信菇商承诺,在交易中要坚持让菇商办手续。自“一村一法官”工作开展以来,在香菇交易中,再无出现因菇农手无凭据而败诉的案件。菇农高兴地说:“有法院的保护、法官的帮忙,我们心里踏实,法官是我们菇农的保护神。”
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西峡法院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化为己任,对社会矛盾纠纷早防范、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尽可能把矛盾消灭在诉讼程序前,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建立驻村干警、乡镇党委政府、政法委三级社会矛盾联合化解机制,包村干警对于自己能解释、现场答复的矛盾纠纷,要联系村组干部就地消化解决,确保简单矛盾不出村;对于需要乡镇党委出面协调解决的,汇报给分包乡镇的法院党组成员,由包乡镇的领导协调乡镇党委或委托民调组织解决,确保复杂矛盾不出乡镇;对于需要县直有关单位或多个部门联合参与解决的,建立台账,报县委政法委统一协调解决,确保重大矛盾不出县。
2011年4月26日,驻村法官刘洪豪在走访群众的途中接到田关乡某村支部书记的电话:村里小学学前班学生王某兄妹二人在放学的路上不幸掉入路边的池塘溺水身亡,王某父母认为学校没有履行护送、抢救义务,村委会挖设池塘没有设置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导致孩子死亡,将二子尸体抬到村小学停尸几日后,因双方的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欲抬送到当地乡政府门口,希望法庭派人共同做当事人工作。接到电话后,刘洪浩迅速赶往出事现场,和乡村两级工作人员一起,并邀请省人大代表,一方面安抚、疏导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法庭信任、人民法官法律知识丰富的优势,从法律角度评析双方在该事故中的过错及同类案件可能得到的赔偿。经过近三天不分昼夜的努力,王某父母和校方、当地政府达成赔偿协议,一起涉及当地群众切身利益,困扰当地村、校、政府多日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了。该村支书记、同时也是省人大代表身份的马景龙高兴地说:“法官是送上门的法律服务者,是突发危急事件的‘灭火器’。”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排查处理纠纷400余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3起。
走进基层,受党委欢迎也锻炼了队伍
“一村一法官”机制推行以来,驻村法官共列席村“两委”会议3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867人次,赠送村“两委”法律书籍1500余本,集中培训民调组织人员2次251人,提出司法建议11件,多措并举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在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纠纷中,及时纠正村、组两级以群众大会举手表决的形式替代土地承包法的错误做法,使两起因涉及土地承包欲越级上访的群访案事件得以消除。今年3月份,西峡县委书记张生起参加、县长摆向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以县委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县委政法委牵头,将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诉讼案件的发生情况作为衡量乡村两级党组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年终考核结果纳入乡镇综合目标管理和村支部书记职业年薪化管理。西峡县委对法院主动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做法这样评价:“‘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首次把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触角延伸村组两级,有力地配合、支持了和谐稳定的工作大局,实现了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的‘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