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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松黄洁本报实习生孔一颖
一件普通的T恤,一辆破旧的电动自行车,配上那标志性的亲切微笑。这就是每天穿梭在北京市西城区大街小巷的赵海。身披法袍已经超过20年,如今的赵海却不再端坐法台、一脸威严,而是成了一名专职“巡回法官”。自从2007年西城法院推出“巡回法官进社区”制度以来,赵海的岗位就“搬”到了西城区的各个街道和社区,这名扎在百姓中间的法官让越来越多的人们感受到了法院能动司法带来的变化。
法官做调解容易被接受
“有没有什么案子”、“最近碰上什么难题了没有”,8月盛夏的一个周二,赵海照例又来到了月坛街道司法所,还没落座就迫不及待地问起了工作。 “还真有点问题得跟您请教请教。”早已熟悉了赵海风格的司法所同志也不客气,拿出本子一条条地向赵海咨询起来。家住月坛地区的刘女士,因为马桶漏水找叶某维修,亲自检查合格后才向叶某付了修理费。谁知两个月后,刘女士家的水表显示用水300吨,仔细检查才发现,马桶还是漏水。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一直闹到了派出所。那天,刚好赵海巡回到了月坛派出所的联合调解室,双方当事人一听是法官来了,都让法官给自己评评理。耐心听取情况后,赵海用法官理性的判断给双方做了分析:即使是原来修理的地方漏水,刘女士每天用马桶应该很快发现,两个月没有发现说明,刘女士严重疏忽大意扩大了损失,因此,漏水的损失应由刘女士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况且,刘女士也没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原来的漏水处修理不合格,因此让叶某赔偿没有依据。经过一番分析,刘女士明白了自己确实理亏,一场激化的矛盾就此化解。 3年多来,赵海已经在院落街巷巡回了千余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上万次,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达6512件,由赵海直接参与的纠纷调解也有324件,调解成功率接近9成。赵海告诉记者,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有独特的优势。“双方当事人会觉得法官比较中立,能够更加公正地处理问题。也因为法官的专业能力更强,调解得出的结论更容易被接受。”而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调解成功的事件,如果当事人申请,巡回法官可以直接为他们出具法律确认书。
既指导民调又宣传法律
自从月坛街道开通了法制面对面法律视频服务,赵海就成了网络视频的“红人”,他也因此成了家喻户晓的“百姓家里的法官”。仅凭一人之力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那么多的矛盾和纠纷。为此,对各调解组织的工作予以引导和帮助,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成了赵海的分内之事。参加西城区西长安街地区居委会调解主任每月的例会,是赵海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到这个时候,赵海就会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还会给大家上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讲座。赵海说,他这种“巡回讲座”很受司法所和基层调解员的欢迎,去年一年就组织了50多场次的培训,每次参加的人员都有几十名。巡回庭审是赵海巡回工作的重要内容。赵海曾经将一起矛盾激化、影响很坏的邻里纠纷案件的庭审,搬到了街道办事处的司法所,吸引了周边近百名群众前来旁听。
搭法院群众间信息平台
赵海之所以能够成为“老百姓家里的法官”,离不开西城法院从2007年开始推行的“巡回法官”制度。西城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主任徐占生介绍说,西城法院设立专职巡回法官、建立巡回法官下社区的制度,就是要通过巡回审判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它既是诉讼与非诉纠纷的对接机制,又是社会矛盾的预警机制。“巡回法官制度不同于巡回法庭制度,其核心理念在于为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之间搭建稳固的桥梁,为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一座信息交流的平台。”正如赵海的小册子中密密麻麻记满的日程,巡回法官制度要求巡回法官要定期、定点到各个街道进行例常巡回,巡回地点包括各街道司法所、社区居委会、联合调解室等。作为一名专职巡回法官,赵海由衷地感到,司法只有贴近民生,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法官要对司法公正有崇高追求、要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赢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