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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针对辖区地域面积小、人口密集、高层建筑多、外来人员经商多的特点,把高层建筑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任务来抓,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8月份,和平区组织消防、安监、综合执法、建委、市政、监察等部门联合检查组对辖区152栋高层住宅建筑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深入排查发现,部分年代较长的高层居民建筑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普遍缺乏物业公司管理维护,存在的较大消防隐患问题,有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法工作,部分消防水泵以及控制柜严重损毁,有的消防水泵无人管理,且处于常闭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工作,有的高层大楼公共区域的火灾报警系统处于地下,消防控制室无人管理,设施损坏严重,系统停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无法工作。
针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平区成立了专项综合治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条例,采取九项措施进行整治:一是区财政投入专款896万元,用于彻底整改火灾隐患;二是对损毁严重的消防设施,重新购置2400个灭火器配齐消防器材;三是设立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成立诚基经贸中心警务室,加大日常警务巡查;四是落实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逃生预案;五是进行高层建筑管理人员,建筑设施操作人员消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六是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杜绝建(构)筑物、车辆停放及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及时清理消防通道的障碍物;七是确保高层居民住宅不做他用,不得改变原设计、原用途,对于已经改变的,立即复原;八是推动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步入正规化,系统化,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居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常识;九是创新基层消防警务模式,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这九项措施的实施,使和平区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局面有了很大改观。
与此同时,和平区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楼门长、平安志愿者、社区积极分子等广泛进行消防宣传,特别加强对高层建筑内所有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使之熟悉建筑内逃生的疏散通道,掌握建筑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对用火、用电、用气的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还进行专业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好防火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