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
法律援助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有义务提供财政等各方面的支持,以保障法律援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国家鼓励社会各种主体,尤其是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公民,利用自身资源提供法律援助或者为法律援助提供捐助。此外,目前我国参与法律援助的公民主要是律师。律师为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与奉献,但还需要更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公民,参与法律援助:包括应当有更多法律院校的师生参与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增长才干,提高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增进法律信仰,树立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应当有更多的司法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更多的法官、检察官提供法律援助,他们在专业知识和经验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当有更多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人员、公证人员、专业背景经验丰富的离退休人员参与法律援助,为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