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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王霞林
作为制定《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工作的参与者及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后从事法律援助的一名亲历者,我见证了法援基金会的成长。4年多来,在江苏省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基金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拓宽视野,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在省委宣传部支持下,依靠主要新闻媒体和可能配合的媒体,常年不断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联合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生动实际地宣传法律援助的重大意义和基金会的性质、宗旨、任务,告诉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什么是法律援助、怎样寻求法律援助、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多渠道募集资金,不断提高对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依靠省、市领导的人格魅力和亲切关怀,向熟悉的热心企业家劝募资金,通过组织晚会、报告会、书画义捐义卖等活动平台,动员一些企业家捐款。目前,连同省政府拨付的原始资金在内,基金会筹募资金累计已超过5000万元。以后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力求使基金会做大、做强、做优;三是突出重点,资助办理重大法律援助案件。资助办理重大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基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基金会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省法律援助案件年年都在大幅度增长,基金会按照突出重点、突出重大案件、突出对最困难群体帮助的原则,重点资助带有导向性和示范性的重大案件,迄今已经累计资助办理案件365件,惠及受援群众13000余人。资助案件的范围除常见的农民工讨薪、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赡养纠纷等类型外,近期又扩大到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案件类型,其中有不少案件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百优”案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十优”案例、“十好”案例;四是注重调查研究,提高为受援群众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公信力是基金会的立足之本,依据《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先后制定完善了《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规范》、《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办法》等3个方面10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基金会运行,提高基金会的项目运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