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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武法宣记者肖翔实习生杨英廷)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碰瓷案件。成都市民郭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入狱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第一次全是为朋友帮忙,没想到要到了那么多钱。”去年12月15日,郭某的朋友林某骑电动自行车,在簇桥派出所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与一辆汽车发生擦挂。为诈取钱财,林某假装受伤,并将手包扎得严严实实,和郭某等4人一起找车主要钱。他们把车主约到宾馆后,以赔偿医药费为由对其进行殴打,逼迫对方交出了4000元,并写下了26000元的欠条。
事后,郭某等人尝到了甜头。两天后,5人又策划了一起碰瓷事件。这次由郭某骑电动自行车,专门在慢车道上寻找逆行车辆擦挂,然后再由其余4人实施勒索。当晚,他们就从一名货运司机手中要到了800元。
今年4月25日,郭某投案自首,其余4人也先后归案(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