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平淡生活中的肖女士怎么也想不到,丈夫竟然在网上傍上了一个富婆,且富婆对他死心塌地。昨从市妇联获悉,33岁的肖女士已开始着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
9月4日,肖女士对婚姻绝望后来到市妇联求助。她说,丈夫张某在一家物流公司做快递员,长相俊朗,二人有一个7岁的女儿。今年5月3日,张某QQ忘了关,肖女士偷看了一下他的聊天记录,却发现了丈夫的秘密:原来张某冒充单身在网上征婚,现正与一名35岁的离异女子胡某聊得火热。
肖女士大怒,张某却称“是闹着玩的”。肖女士还联系上胡某,多次与其见面。胡某却说:“对不起,他实在是太温柔了,我离不开他。”张某提出离婚,称胡某是某私企经理,答应给张某买车,要跟他结婚。肖女士前来求助:二人现在共同居住的房子是肖女士父母名下的一处公房,若离婚这财产该如何分配?
市妇女儿童法援中心律师夏葆表示,离婚时对于有过错一方,财产应予以少分。另外,肖女士若能证明张某与胡某有同居行为,可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之外,对因张某婚内过错造成的物质或精神损害一并提出赔偿要求。至于父母名下的公房,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见习记者梁爽通讯员陈铁虹胡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