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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杨晨)男童小健出生后右脸歪斜、右眼不能闭合。经诊断为外伤性面瘫,右耳失聪,右眼失明。小健的家人认为孩子的损伤是因使用产钳导致,医院应该赔偿。近日,石景山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健的母亲孙女士代理儿子起诉,小健的家人认为,医院负有根据其自身技术水平,及时、准确地作出诊断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的法定义务。虽然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有明显违反常规之处,用产钳助产也符合适应征,但在产钳助产过程及出院后的后继治疗的交待上均存在不足,经法医鉴定,小健的损伤后果与产钳助产的损伤及后继治疗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