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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无对证的“案中案”
一个人,两个名字,两种身份。果然,这样的错位让案件的发展走向另一个极端:出现“案中案”。原来,张文华曾在1997年涉嫌杀害原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负案在逃。从张文华到唐建敏,从杀人案到抢劫案,从襄樊到宜昌。同一个人,编造了两种人生,也彻底改变了另一个人的生命轨迹。而这一切,竟然来自一封张文华自己发出的举报信。
“敬爱的公安领导,我叫张文华,这起杀人案是我和徐浩干的。他说要做人上人,就得胆大,杀人练胆。他计划要杀好多人……”这是张文华1997年杀人后在逃亡路上,写给湖北襄樊市樊城区公安局的一封举报信。这封信中,他举报了同伙——徐浩的名字。
今年69岁的赵克凤是徐浩的妈妈,她说:
赵克凤:我知道我儿子没有杀人,我也知道我儿子是冤枉的,我经常去看我儿子,我儿子实在太冤枉了,那个判决书前后矛盾。
由于张文华的举报,1999年,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徐浩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徐浩不服,上诉,两个月后,湖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今,徐浩仍在监狱服刑,喊了十几年“冤枉”的他,一直等待张文华有一天“落网”,还自己一个清白。殊不知,在他被捕的第三年,张文华已经以另一个名字“唐建敏”被枪决。同一个人,两个名字,他为自己编造了两段人生,一段是以杀人罪在逃的张文华,一段是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被枪决的“唐建敏”。也因此,“徐浩杀人”,无人对质,成为一桩身后疑案。
徐浩的舅舅赵培成提出案件审理的三个疑点:
赵培成:这些证人都是听说,真正的看到杀人的,证明时间地点的,没有。法院一审二审开庭,实际上没有一个证人到庭,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上,时间、地点、文字,证人的人数统统是对不上号的。
徐浩妈妈赵克凤,如今住在医院。儿子被判刑后,她就开始上访之路,从襄樊到北京,直到她在河南,见到“唐建敏”的村支书李明占时,才最终证实,张文华已经用了另一个名字,被枪决,死无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