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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于宝库
16岁的崔刚和17岁的李扬在他们工作的酒吧喝酒,喝着喝着,崔刚想起了曾经的同事小郑与自己有矛盾,于是两人商量要报复小郑。到小郑工作的地方没找到人,两人竟合谋抢劫路人。近日,李扬因涉嫌抢劫罪被延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鉴于崔刚系未成年,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且保证诉讼,对其不予批捕。
汪清男孩崔刚和延吉男孩李扬同在延吉市某酒吧工作。7月29日1时许,崔刚和李扬在工作的酒吧喝酒,其间商量去打一个叫小郑的人。崔刚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之后打车去了小郑工作的练歌厅,但没有找到人。
这时,崔刚提出抢东西,李扬同意了。于是,他们打车来到了老客运站。当日2时许,他们走到延边二中附近时,发现有一男一女,便一直跟踪。走到旧货市场附近时,李扬戴上黑色口罩,崔刚带着鸭舌帽,拿着菜刀砍被害男子,李扬手掐被害女子的脖子。由于男子反抗,两人只抢到了一件外衣。打车回到李扬家后,发现外衣内有一部OPPO手机及硬币6元钱。
经延吉市公安局价格鉴定中心认证,其抢劫物品价值折合人民币206元。
当日,杜某报案。8月5日,延吉市公安局进学派出所民警在延吉市公园街一小区李扬家中将崔刚、李扬抓获。延吉市检察院认为,崔刚、李扬以暴力、威胁的手段,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