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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到北京游玩的小伙子赵志斐很不幸,这个不幸很“独特”——被误成上访人员,遭毒打致脑昏迷。赵志斐是河南洛阳下辖的伊川县人,9月15日,在北京游玩的他为节省费用,住进西城区一家小旅馆的四人间。夜里12时许,十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冲进来将他们强行带走。16日下午,他被丢在洛阳洛龙区的马路边昏迷不醒。对于赵志斐被抓的原因,洛阳古城乡信访办主任杨启解释称,四路通临近国家信访局,上访者很多。赵没有社会经验,跟上访者住到一间屋,才会被错抓。
杨主任的话很有意思,难道赵志斐有社会经验,把上访者认出来了,就不可以同他们住在一起了吗?上访者是坏人吗?再则,赵2004年进入伊川县计生委执法大队工作,此工作社会开放性比较强,说他没有社会经验经不起推敲。我看赵志斐被毒打,可能就坏在他太有社会经验上了。“你们是干什么的?”“你们有什么权利这么做?”若没有一定的社会经验,面对一群凶神恶煞般冲进来的人,他能如此沉着并发问吗?如果他没有社会经验,同其他上访人员一样,以为“被抢劫”,吓得说不出话来,可能就会免遭毒打。报道表明,这些人是洛龙区驻京值班人员派来强行遣返上访人员的,对不听话者就用拳脚伺候,其做法上不得台面,赵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岂不犯忌?赵是吃了嘴巴太硬的苦头。
赵志斐被错抓,洛阳方面已认了,相关责任人亦受到处罚,这是个教训。按常理推断,下次或今后一个时期,在对访民进行遣送过程中,他们会注重访民身份的甄别。但赵志斐被无辜毒打,不能没有反思,因为这不是一件简单的故意伤害案。假设赵志斐是访民,他的被抓被打就是对的?访民也是人民,他们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必须受到保护。不排除一些上访人员不够理性或有过激行为,但人民政府不能因此堵了民意通道。开门纳谏,倾听民意,方能有效服务于民。抓逃犯、抓贪官、抓窃贼……一个“抓”字尽显正义,而把这个“抓”字用在人民身上,就是伤害人民。
温家宝总理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访民就是政府问题的批评者。对待访民,地方政府要抱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免”的气度。对访民进京,中央政府有关职能机构会把消息通报给地方政府,其主要目的是希望他们认真解决问题。而一些地方政府则认为进京上访是坏了政府形象,所以,把功夫下在对访民高度戒备上。
功夫在诗外。只有把精力和财力用在化解基层矛盾上,才能减少人员上访,也才能降低维稳成本。这是一个简单的命题,一些地方政府缘何就搞不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