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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星航通讯员黄 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9月22日召开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电视电话会,要求全区法院以四大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公开工作的要求。此前,广西高院已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法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的实施意见》。
为把“阳光司法”打造成广西法院工作的一大品牌和亮点。广西高院要求全区法院一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方便快捷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公开时间及时、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影响深入的优势,提高司法公开的层次、水平。加大审判管理系统应用力度,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三级法院案件信息数据的同步传送,通过随机分案、自动排期、审限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确保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的透明公开。二要稳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和网络庭审直播工作。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要求,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成光盘存入案件卷宗;同时,积极推行网络庭审直播,把网络庭审直播作为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评价的新方式,不断提升庭审的公开透明度。三要做好开庭审理和听证工作,进一步提高开庭率、听证率。广西高院要求高院机关民商事、行政申请再审及申诉案件的听证率不低于35%。同时要求进一步推进、完善执行异议案件、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和保全异议案件的公开听证制度。四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今年9月20日广西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五件减刑案件,高院院长罗殿龙亲自担任审判长,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指导,得到了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