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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许多人(包括本人)对相当流行的某些网络语言,不甚感冒。觉得稀奇百怪,艰涩难懂。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词不达意或词意相悖语焉不详的现象,也是相当普遍的。只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罢了。
“马路”上能让马走吗?当然不能。对此,除了牙牙学语的小孩子可能会问个为什么,谁还会轻易提出什么异议。
球场上经常说的一句话,叫做“暂停时间到”,怎么理解?“到”不就是到达来到吗,不就应该是暂停开始吗,怎么反倒是结束了?如果用“暂停(时间)结束,比赛继续”,不是更合乎“语法”吗。
“这是某某球员踢进去的第一粒‘进球’”。既然是“进球”,即已经“进”了的球,还用得着踢吗?
“国家级贫困县”。一个县的贫困,怎么能拿国家做标准?换言之,这也就是说,这个县的贫困程度,就是国家的贫困水准,同属一个级别。但,事实并非如此呀。
“比亲人还亲”。是一种怎样的亲法,用什么标准衡量?就不怕伤害亲人的心吗?一个儿子,对母亲的亲,或一个母亲对儿子的亲,竟然还比不过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的亲,那这个儿子或母亲,岂不无地自容!若使用跟亲人一样亲,不也够亲的吗?何必非说那种有悖情理的过头话。顶多用个含蓄点儿的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多些温馨,少些刺激,不更好吗?
“地震局”,虽然人们都知道这个局是干什么的,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被误读,但毕竟不那么“名正言顺”,且怪吓人的。是不是改为“防震局”或“地震监测局”更好些。
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捣毁或端掉一个或几个制造假烟、假酒的黑窝点,收缴假烟多少箱,假酒多少瓶。其实,那烟不一定假,酒也并非不能喝,只是名不符其实。严格说,应称之为假名牌。
也许,凡此种种,不足为奇。如此“抠”、“嚼”,无甚意义。但为了使我们的语言更纯洁更规范,还是讲究些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