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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陋习以公谋私
既然是公款送礼,按常规思维,是下级单位到上级部门“意思”一下。可是,事实没那么简单,不少人拿着公家的钱拉私人关系,为自己跑官要官增加砝码。
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内乡县原政协副主席田金尧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田金尧在担任内乡县企业服务局局长(经贸委主任)期间,为竞选副处级岗位,用公款请客送礼共计24.552万元,并将该款虚报入账。
“人都是有感情的。如果能趁过节的机会向上级作适当的表示,感情就有了嘛,这样办事就更方便了。”田金尧“实话实说”。
多年来,逢年过节,中央都要发出通知,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同时,各地纪检监察部门也都会向党员干部发出“廉政短信”,意在向领导干部敲响“警钟”。
但三令五申并不能挡住送礼者的脚步,公款送礼之风依旧盛行。记者采访的基层干部中普遍有这样一个侥幸心理:历年来没有几个人因公款请客送礼而受处理,因此,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警示”,少数官员表示不以为然。
一名不愿具名的乡镇干部指出,公款送礼名义上是“公对公”,实则被一些人打着公家的旗号用以谋私、肥私了。不少“走动”者正是借“走动”之机,慷公家之慨,巴结权贵,捞取私利的,“与其说是送礼给领导,不如说是送给领导手中的权力。”
难道主管部门的领导不知道是公款送礼吗?“心知肚明,他不但知道这钱是公家的,他们更知道送礼的发票不会注明是给谁送的礼,还明白这些送上门的好处是为了什么,只是彼此心照不宣。”这名干部说。
刹住歪风需出重拳
公款送礼,老百姓深恶痛绝。采访中,不少群众直言不讳:“用公家的钱送礼,其实就是拿纳税人的钱,去私下搞交易、拉感情。 ”
事实上,公款送礼往往成为腐败的温床。一般而言,送礼开支属于“隐蔽”费用,送礼的人是否将单位的礼金完全送到相关人员手中无从考证。这些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背后的腐败行为,钱权交易,更是天知地知了。
据媒体报道,宁夏就有这样一个堂而皇之地将送礼的公款揽入私囊的贪官。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原所长王忠祥在许多人心中是个“能人”,他通过公款请吃送钱送物等办法,争取了多个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维修项目,十年间共为单位创收1800万元左右。
王忠祥渐渐有些飘飘然了,同时,他发现了“公款送礼”监督漏洞。法院最终查明,短短几年间,王忠祥就伙同副所长等人,假借“打点”之名,采取开假发票套取资金、收钱不入账的方法,贪污公款近26万元。
法律专家表示,按照程序,公款使用都是有预算,使用过程也是需要各级领导层层审批的,可惜,尽管设了道道门槛,仍没有遏制住公款使用的乱象。专家表示,目前,公款使用有较大的腾挪空间,正是这种“自由”,不仅使得节日腐败成为常态,还屡禁不止,部分官员大手大脚,无所顾忌。
“对于公款送礼,必须动真格,弥合制度漏洞,塑造廉洁过节的氛围。”采访中,不少群众认为,应该严查、严惩公款送礼现象,该免职的免职,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决不能手软。(记者余勤通讯员单正钊)
-专家观点
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公款送礼”是一种深层次腐败行为,其结果是导致公务人员以权谋私,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阳光是最好的“公款送礼”遏制剂,要实行阳光行政、阳光财政,加大权力运作过程的公开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减少诱发公款送礼的潜规则,从而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建设清正廉洁、服务节俭型政府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