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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目前,吉林省振兴人参产业取得了初步成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专家表示,从产业发展上看,主要是精深加工和高端产品少、品牌影响力小、人参生产经营者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特别是过去存在的个别地方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管理混乱,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没有有效解决,损害了吉林人参形象,制约了人参产业发展。从工作机制上看,一些县(市、区)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有的地方还没有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没有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没有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服务体系,不利于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从项目落实上看,据去年项目检查发现,个别地方为了获取省专项扶持资金,过分注重项目申报书编制,而忽视项目资金落实,存在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上报内容不符合等问题。有些园区没有完成责任目标,有些入驻的企业也没有真正按照计划投资兴建。有的基地缺乏完整的建设方案和建设实体。
“我国人参产业处于亟需国家保护的幼稚期。”吉林省人参产业龙头企业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春生表示,中国目前涉参企业大约有2000家,典型的小而散,没有大型、著名品牌的龙头骨干企业,人参产品仍是初级加工,产品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我国是人参产量大国,却是人参产业的小国。2007年,中国人参产量占世界的70%以上,出口占70-80%,但世界人参总产值500亿元,中国只有16亿元,不到世界的4%。2010年,中国人参产业与2007年相比,出现一些积极变化。
民族人参企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培育。目前,中国从事人参种植、加工和贸易企业,典型的小而散,缺乏有较强资金实力、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涉参企业。在诸多原因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只是日本和韩国参企的低廉、优质原材料供应基地,没有定价权。中国人参出口到韩国,经过加工后售价是进价的10倍以上。1984年、1997年、2001年、2005年,韩国及日本参企巨头通过国内代理商与参农大量签订长期收购合同,并支付少量定金,广大参农大量种植人参,而在人参大量收购年份,其代理商以重金属超标、关税调整等种种借口毁约,并将储备人参向市场低价抛售,造成人参大量过剩的假象,人为压低人参价格,致使人参价格大跌。由于国内人参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其代理商暗中低价收购,低价出口给韩国参企。通过囤积、抛售、收购等手段,经过四轮冲击后,在2005年我国人参价格跌到了近30年的最低点,水参最低价仅为5-6元/市斤。部分参农被迫破产,出现了因偿还不了种参欠下的债务而自杀事件。在长期价格低迷中,外国资本不断低价收购中国优质、低廉人参,精加工后销往世界各地,谋取暴利。
郭春生认为,人参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关系国民健康。药食同源打开人参的市场空间,必将进入高速发展期,期待国家制定国家人参产业发展政策。人参是食品中的“稀土”,把人参作为战略资源,出台未来5-10年国家人参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人参产业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其次是国家能制定国家人参药食同源的质量和技术规范标准。国家加强对人参食用的技术攻关,制定人参进入食品的国家级质量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确保人参入食的安全。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药食同源。给予人参行业内的龙头骨干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借鉴韩国经验,在不会引起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和企业自用的前提下,适度放宽骨干企业收购人参的比例限制,鼓励行业内兼并重组。给予骨干企业一定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对人参行业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推动人参产业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