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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决定对“十一五”期间在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省级人民政府进行表扬,包括本市在内的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获通报表扬。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本市将继续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等在内的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建设节能型城市。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本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除了在减排上完成预期目标外,在节能上本市不断扩大节能覆盖面,引导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五年累计下降38.1%。
本市重点实施的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据了解,本市将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和设备,重点推广变频调速、节能变压器、高效电机等一批先进适用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节能方面,本市将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加快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强化交通节能,加快淘汰油耗高的老旧车辆,加强营运车辆燃油定额管理,从今年起至2013年,完成1000辆公交车的更新改造,推动7000辆道路客运黄标车的更新改造。引导商业节能,继续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推动大型商场开展系统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和统计工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减少待机能耗,严格公务用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