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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10月1日电(记者李兴文)为防治水污染,江西省近年来对省内五条主要河流干流和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废水排污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全面清理滨湖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
江西省环保厅介绍,近年来,江西对省内5条主要河流干流和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195家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目前,已对25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属落后淘汰范围的企业采取了关闭措施,对3家污染严重企业落实了限期治理措施,对2家企业责令搬迁。
为从源头上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污染防治,江西省严格环保准入门槛,对产业布局提出环境保护指导意见,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型及水污染项目的建设。同时,对新改扩建项目实行联审制度,将建设项目审批与当地污染减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是否有排污总量指标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实行“禁止审批”“区域限批”“缓批”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