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天津机场边检站近日获悉,有部分中国公民在荷兰阿姆斯特丹SCHIPHOL机场转机时,因携带大量现金且未申报被荷兰海关查扣。
按照欧盟有关规定,凡携带超过1万欧元的现金或票据的旅客,在进出欧盟边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填写一式两份的申报表,并出示相关证据对现金合法来源做出解释。否则海关人员有权扣留未申报的资金,并对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天津机场边检站借此提醒在荷兰乘机或需入境(申根国家)转机的中国公民务必遵守上述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讯员冯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