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苏省徐州市的工程小区10号楼原是某企业自建楼房,企业搬迁后,10号楼既无物业公司管理,又没有业主委员会。为此居民自发组建“楼委会”,选举了一名会长和4名楼栋管理员。楼委会上任之初,即组织居民捐资建设了监控系统,还对楼栋内邻里和睦、拾金不昧、互助互爱等好人好事张榜表扬,对楼上抛物、乱丢垃圾、不文明饲养宠物等不良行为张榜曝光。通过诸项活动,提升了居民的文明素质,楼栋连续多年获得街道颁发的“法治标兵楼”荣誉称号。(丁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