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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腾冲县猴桥镇,是抗日战争史上著名的史迪威公路通往印度支那半岛的要冲,又与缅甸山水相连,这里国境线长72.8公里,是云南保山市唯一的国家级一类对外开放口岸。腾冲县人民法院猴桥法庭就座落在史迪威公路旁,这里的庭长李承平被当地百姓誉为“高黎贡山下的调解王”。今年2月,他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称号,他把他多年总结出来的“调解经”输送到了小镇的各部门和村屯,激活了边境小镇的大调解格局。
“调解王”和他的“调解经”
朴实厚重的面容,让人第一眼就能感觉到安全和信赖,面对“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殊荣,李承平显得很淡泊,他说:“我只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了一名法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记者了解到,李承平自2005年至今,共受理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66件,结案率为100%,平均审理期限仅为20天,调撤率却达到91.3%,判决中的74件案件中仅有8件上诉,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率达到100%。
问及李承平办案的诀窍,他笑笑,说:“其实我只是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做到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对立和诉累。”
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李承平在办案中一直坚持四个原则:首先是公开原则。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以外,均在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辩论,公开断理,公开裁决。李承平说,只有公开透明,老百姓才能真正信任法官。
第二是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相结合的原则。法官必须保障程序上的公正,同时注重自身的文明形象及合议庭的群体形象,只有将这些与实体公正有机结合,法官才能赢得老百姓的信赖,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三是调解优先原则。调解是李承平办案的一大法宝。近年来,他所承办的案子,调撤率均达到了90%以上。说到调解,李承平有三大良方。良方一:语言简明,方案灵活,鉴于当事人多为质朴农民,李承平在调解中尽量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来阐释法律法理,他将难懂的法条具体化、生动化,情法结合,让当事人明白各自对纠纷产生所应负的责任,分清责任,承认现实,从而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主动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他又会主动、灵活地提出调解方案,让当事人有更多的思考和选择。良方二:巧妙借力代理人,李承平说,一个有职业道德的诉讼代理人尤其是律师,其根本的工作目的就是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尽早结束纷争,这与法院的工作目的是协调统一的。为此,法庭要重视诉讼代理人的作用,把握好与他们的沟通配合,通过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促使各方当事人变对立为协商。良方三:调动当事人亲属和“说情人”的积极性,有些当事人受不良风气影响,托人找关系说情,有些当事人往往由亲朋陪同来应诉。李承平常常能利用“说情人”或陪同人对当事人比较熟悉、对争议案件也比较了解的情况,抓住时机,跟他们说理释法,从而变“说情人”或陪同人为“协助调解员”。
第四是司法为民原则。来猴桥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绝大多数为农民,他们居住在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山区农村,对法律都不甚了解,对立案、审判各环节的相关法律规定、操作程序以及处理决定产生疑问是常有的事。面对当事人的来访,李承平都会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解决。所以尽管他调撤率很高,当事人也无一反悔、申诉、上访。
构建“大调解”促边民和谐
随着腾冲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权益冲突增加,社会政策调整又带来利益格局的变化,致使社会纠纷总量不断上升,且大量向法院集中。腾冲法院党组经认真研究,认为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来应对现实,要让法院的职能从“纠纷的解决者”变为“既是纠纷解决者,又是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引导者”。
2010年1月,腾冲法院党组决定以猴桥镇为试点,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身为庭长的李承平深知此项任务的艰巨:构建大调解不能仅靠法院自身的努力,必须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大调解在腾冲又是个新名词,在当地无前迹可循;同时,李承平也深知这一工作的重要性:猴桥试点成功与否关系到下一步在全县的推广,这对腾冲民商事审判工作、腾冲的社会稳定和谐将产生深远影响。因此他暗暗下了决心: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一定要把这个试点做好。
构建大调解,一定得提高调解员的能力和素质,李承平抓住了这一“牛鼻子”,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法律指导。他一方面与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正常的工作联系,以增长法律知识、强化调解技巧、提升调解艺术为主要内容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另一方面又采取“以案代训”、“观摩调解”等方式给调解员以见习的机会,同时对人民法院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调解协议进行分析,并及时反馈给调解组织,令其知道差错所在。
经过一年的努力,通过“调解王”手把手的倾囊相教和调解员的认真学习,猴桥大调解格局的运行出现了一些可喜的现象:调解程序规范了,调解技巧提高了,调解的案件也归档管理了,卷宗比照法院的审判案件的卷宗管理:目录、调解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纠纷的相关证据、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行政调解协议书样样俱全,一看卷宗,整个纠纷的脉络都清清楚楚。
大调解格局运行以来,猴桥法庭2010年收案仅46件,比2009年减少了近50%,2011年1至6月收案又较2010年有小幅下降,与此同时,猴桥镇总体的来信、来访、上访明显减少,从2009年102件,下降到2010年的51件,今年上半年为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