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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璧山男子杨某发现一些小型宾馆和娱乐场所管理上有漏洞,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沙区、南岸等地盗窃8起。10月10日,因犯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杨某被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今年33岁的杨某,曾因吸毒被劳教两年。去年7月18日,他以客人的身份混入南岸区大商会所,进入“龙33”号房间,将客人陈某的储物柜手牌偷走,打开储物柜,拿走9600元现金和一把奥迪车钥匙。出了会所,他很快找到了陈某停在会所外的一辆奥迪轿车,并开走。
第二天,他在后备厢找到了陈某的电话号码,威胁陈某不拿钱给他,他就把车砸了,并多次要挟。陈某只得通过转账方式,给了他5000元。可杨某并没有将车子停放的地点告诉陈某。经鉴定,该车价值12.6万元。
据统计,杨某单独和与彭某一起作案8起,共盗得现金4.3万余元。如果加上两部轿车,涉案金额已达23.7万余元。
重庆晚报记者王明实习生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