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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市高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参加会议,市高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传达学习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并就全市法院学习贯彻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各级法院、各个部门都要把学习贯彻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同当前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更加关注天津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三是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审理各类具体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引领、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作用。四是要适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要围绕新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司法能力,为法律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在换届期间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上用心把握、用心干事,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