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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7月10日至11日,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的主题是,交流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探讨改革的思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文平作了主旨发言,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卫生部等部门负责人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内专家学者和地方编办代表与会并作了大会发言。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创新
欧阳坚
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参加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国际研讨会。借此机会,我想就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创新问题与各位进行探讨和交流。
在我国现行文化宏观管理体制下, 文化系统归口管理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保留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 ,以及承担公益性任务的艺术研究机构 、 文物保护考古科研管理机构、艺术院校、画院等单位。这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为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越来越旺盛,文化消费进入了快速增长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的文化事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乏有力保障和财政支撑,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落后,一些公共文化单位功能定位不清,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仍然比较严重,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近几年来,我国把文化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我们正确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明确了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的文化建设基本思路。我们深刻认识到,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维护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健全服务网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强化公益属性,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公共文化资源要向农村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要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向城市社区延伸,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投入不断增加。2009年,中央财政对地方各项文化工程资金投入总量达到30.59亿元,比2008年增长41.15%,主要用于扶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重大文化工程。
二是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实施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计划新建和扩建乡镇综合文化站(室)2.67万个,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目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各级服务点75.7万个,已覆盖75%的行政村。2009年,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有1444座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增强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辐射力、影响力。积极探索城乡互动互助的新方式,开展送书下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等一批文化工程,农村、边远山区和进城务工人员看书难、看戏难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不断深化。500多家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完成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显著提高。保留事业性质的国有院团在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营管理等内部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如上海交响乐团推进理事会管理模式,极大激发了乐团艺术生产活力。
四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事业取得初步成效。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用于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近年来,文化事业越来越多地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比如,荣毅仁基金会捐资1个亿设立“荣毅仁基金会杂技奖”,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赠1个亿用于设立“中国文化艺术奖”,此外,一些热心人士作为文化志愿者参加各种文化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是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定出台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公共文化方面的法规规章40余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下一步,文化部将不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创新服务方式。要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一些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包括国家直属院团和一些重点保护的剧种,如京剧、昆曲,一些市场需要逐步培育的高雅艺术,如交响乐、芭蕾舞等,要按照“国家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方针,深入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机制改革,建立起以观众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为目标的院团经营管理机制。继续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有条件的公共美术馆、科技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积极探索适合基层特点、适应群众需要的新的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好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把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城乡基层。
二是抓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等工程建设,研究实施一批新的文化工程建设项目。
三是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实现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完善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
四是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理规划。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详细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文化需求,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确定各种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和内容。
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我国全民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我们期待与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国际国内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广泛借鉴先进经验,为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