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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向明
普法宣传的深入推进,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而农民的法律水平更是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农民的幸福安康。在相关工作接触中,我认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应注重“四性”。
应注重针对性。按照“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原则,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笔者所在的安徽省歙县把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民法、刑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作为普法宣传重点,专门组织人员编写了《农村涉法汇编》,分发到每一个农民手中,让农民正确认识致富与守法的关系。
应注重经常性。普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坚持常抓不懈,让法制意识源源不断地渗透到农民骨子里。应以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及法律颁布实施日为契机,通过标语、板报等形式,经常性的宣传,让农民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法制意识,在日积月累中增进法律知识。
应注重互动性。通过介绍法律知识、解读违法个案、回答市民问题、奖励违法举报等形式,增长群众的法律知识。制作播放法制专题片,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服务知晓率。以短信方式参与“如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大讨论,提高市民的普法参与面。
应注重趣味性。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拓展普法课堂,寓教于乐。而且要依托浓厚的地域文化,在文艺表演、书画创作中融入法制内容,通过漫画、剪纸等艺术形式以及法制文艺巡演活动,把涉及法律法规和反映农村法制建设典型事例的原创作品展现给广大农民,这样做使他们既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法制教育又活跃了文化生活。
(作者单位:安徽省歙县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