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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对策
针对上述案例,朝阳法院积极与各大保险公司沟通交流,并向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提出司法建议,提示保险行业各大公司存在欠缺对业务员的职业道德培训、保险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培训,缺乏对业务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等问题;建议保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指引类规范,加强行业指导作用和监督功能,加强保险纠纷调研,建立行业风险防控体系。
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将对上述涉诉保险营销人员和保险公司进行教育,针对以上种种违规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进行整顿,希望与朝阳法院继续保持紧密联系,以便进一步掌握违规销售的情况,深化行业自律。同时表示,其已经针对部分营销人员进行造册管理,今后将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保险营销行为。
诚信、合法、规范地销售保险产品是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前提,也是保险市场繁荣稳定的必要条件。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任重而道远,朝阳法院民二庭法官蔡黎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多措并举:
保险行业应严格销售资质登记手续,进行评级,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征信制度建设。在录用保险营销员时审查其征信状况,并记录其在从业过程中的失信行为,通过合法程序提供给征信机构,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以促进销售人员诚信从业;
保险行业应加大对业务员的职业道德、保险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培养保险销售人员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对保险行业的职业荣誉感,全面提升保险业务员的职业素养;
保险行业应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明晰保险销售人员的责、权、利,与销售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销售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违反规定的后果;
保险行业应进行激励制度改革,通过经济手段遏制保险营销人员的短期行为。如进行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制度改革,采取降低首年保险费的佣金比例,调高以后各年的佣金提取,以鼓励保险销售人员进行长期业务规划,消除其追求短期利益、连哄带骗销售保险产品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