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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生意期间大量饮酒,饭后不听劝告怀抱侥幸心理而醉酒驾车,不料却在半路与逆行而来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对方当场殒命。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该司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相关损失,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被告人黄某,现年40岁。2011年3月下旬一天,黄某出去谈生意,喝了不少酒,席毕,伙伴们都劝他不要开车,但黄某不听劝告,坚持自己驾车。当黄某沿主干道路行驶时,遇到对面逆行驶来一辆三轮摩托车。黄某刹车不及,与三轮摩托车相撞,骑摩托车男子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鉴定,黄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负次要责任。案发后,黄某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45万元,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黄某有自首情节,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