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近日,70多岁的市民耿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租出去的房子遇到了“老赖”租客,他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妥善的方法请走“老赖”。
耿先生将房子租给了两个刚来新区工作的女孩,租金季付,租期一年。女孩入住后不久提出按月交租。耿先生年纪大了,每个月来收房租不便,便提出希望她们另找住处,可两个女孩怎么说也不搬走,后来就总躲着耿先生。对于这样的“老赖”租客,耿先生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耿先生可以按照租房合同,要求对方按规定付租金,或依法与其解除合同。(记者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