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建平县于7月1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这是继2009年全县试行新农保制度后又一重大惠民工程。
该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为2.1万人,按规定下半年承担的“出口”补贴资金为44.88万元,“入口”补贴资金最低为18.59万元。
为确保这项重大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该县成立了专门的经办机构,确定中国农业银行建平县支行为经办金融机构,将本级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已在全市率先拨付发放。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
□刘启辉/本报记者/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