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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滨海新区财政局获悉,为吸引和聚集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资源,滨海新区现设立新能源产业链培育资金,目前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滨海新区从事新能源产业及相关产品开发、生产、应用和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其中,新能源产业是指为开发利用新的能源资源和传统能源进行新技术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产业,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绿色二次电池、半导体照明(LED)等领域。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和资金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这些支持包括:对在新区从事新能源领域检测试验、认证、共性技术开发服务等业务活动的企业或机构给予贷款贴息或资金补助。其中,贴息按照项目实际贷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补助按照项目发生的仪器设备购置费总额的30%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积极引进一批拥有自主关键技术、核心发明专利及自主名优品牌的新能源企业,依据其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对填补滨海新区技术、产品及产业链空白的贡献、项目投资规模以及经济贡献等方面,原则上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贴息或资金补助等。 (渤海早报记者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