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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于翔刘志敏记者冯琳)一名外地男子给亲戚打工,却搬走亲戚宿舍内的保险柜,还没来得及打开就被同事当场抓获。日前,北辰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对该男子判处罚金。
外地青年周某在表哥经营的一家工厂打工。案发当晚,周某进入表哥宿舍内将保险柜(内有现金1400元)盗出厂区,并藏匿于他处。岂料,被同事当场抓获,后警方在附近起获被盗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周某与失主系近亲属,并得到失主谅解,且实施盗窃后尚未打开保险柜即被抓获,虽不符合盗窃犯罪未遂的规定,但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一审判决周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