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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由西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侯某涉嫌诈骗案经法院公开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侯某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半,并处罚金150000元。
侯某来自安徽,仅上过小学一年级。2010年5月,他在本市某个体婚介处登记了虚假的个人信息,登记内容为:刘某某,男,29岁,大学本科文化,原籍陕西,在本市地矿局工作,在河西区有房,并留下QQ号。被害人刘某的母亲嫁女心切,在个体婚介处发现此人条件优越便将信息记下,并把该男子QQ号给了女儿。刘某通过QQ联系上了侯某后,在网上聊了几天便相约见面,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其间侯某曾多次到刘某家中。刘某父母对侯某也颇为满意,谁知此时的刘家已经掉入了骗子的陷阱。侯某以帮刘某在本市地矿局找工作为由,索要人民币15万元疏通关系。当侯某得到该笔钱款后,便以回老家探望父亲为借口对刘家母女避而不见,待到刘某母女二人远赴陕西寻找侯某时,才发现嫌疑人所述的老家根本无此人,刘某一家才发现上当。此后刘某母女多次找到侯某索要其骗去的15万元现金,侯某均表示不能归还,为此刘某母亲满头黑发在短短几个月中已经变得花白,每每提及此事,常常潸然泪下,为了偿还欠亲朋的债务,刘某的母亲一天打两份工,身体也已渐渐不支。
据了解,刘某并不是此案的唯一受害人,侯某此前还使用丁某等假名欺骗多名妇女。
当前,“剩女”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大龄女性的婚姻成为父母的忧心事。可怜天下父母心,许多父母代替子女跑婚介所,参加“联谊活动”,想慧眼识珠,找到乘龙快婿。检察官提醒,市民要擦亮眼睛,谨防某些别有用心的骗子,利用简单的手段骗财骗色,遇有白马王子,要多做调查,防止轻信,可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记者高立红通讯员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