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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最高法院8月5日在古巴政府网站“古巴辩论”上发布文件说,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决定,驳回美国公民艾伦·格罗斯和他的律师对哈瓦那省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上诉,维持下级法院对美国承包商艾伦·格罗斯15年监禁的判决”。
格罗斯现年62岁,被捕前供职于美国开发方案公司,承包美国国际开发署支持的一个项目。格罗斯2009年12月在哈瓦那一家酒店被捕,此后一直关押在比亚马里斯塔监狱。自格罗斯被捕以来,美国方面一直对古巴施加压力,寻求古巴将其释放。今年3月12日,哈瓦那省人民法院裁决格罗斯从事“破坏古巴独立和领土完整”活动,判处其监禁15年。根据哈瓦那省人民法院的判决,法院认定,格罗斯“非法将卫星通讯设备带入古巴,根据美国政府一个项目创建(古巴)国内网络……扰乱古巴宪法秩序”。格罗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认为美国政府项目工作,但否认意在损害古巴政府,声称只是试图帮助古巴犹太人社团。但古巴一些犹太人社团领袖否认与格罗斯合作。
古巴最高法院在充分翔实的证据基础上,驳回了格罗斯和他的辩护律师7月22日向古巴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诉。这是古巴司法系统最终判决,格罗斯没有进一步上诉途径。如果寻求释放格罗斯,他的家人和美国官员只能寻求外交或人道主义途径。
在整个法律程序中,艾伦·格罗斯根据古巴宪法、法律和国际公约,享受了基本的权利和适当的人道主义待遇,正如格罗斯自己公开场合反复所说的那样,在保护其基本权利的基础上,格罗斯还可以接受家庭成员的探视,接受来自美国领事馆官员的一定援助。
格罗斯的美国律师彼得·卡恩5日就古巴最高法院决定发表声明说:“虽然我们不感到意外,但我们对今天的裁决非常失望,它标志着艾伦·格罗斯在古巴的司法程序终结。”声明说:“(格罗斯)家庭对今天的决定感到悲痛,但依然抱有希望,仍存在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此事的空间。”美联社报道,格罗斯的女儿和母亲都身患癌症,家庭已经变卖房屋。按格罗斯自己估计,被捕后体重减少45公斤。一些古巴官员先前私下表示,他们同意辩方从人道主义角度提出的释放申请,但在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决定前暂时不考虑。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克·托纳说:“我们对古巴最高法院维持监禁美国公民艾伦·格罗斯判决的决定深表遗憾。”“美国将继续关注格罗斯的境况,”托纳说,“我们将继续利用所有可能的外交渠道促使他尽快获释。”美国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汤米·维托也发表声明,呼吁古巴政府“立即和无条件”释放格罗斯。格罗斯的律师卡恩说,格罗斯及其家人“为古巴和美国长期的政治争斗付出巨大个人代价”,“我们呼吁两国通过外交方式解决对艾伦活动的争论”,“请求劳尔·卡斯特罗主席从人道主义立场尽快释放艾伦”。美国政府先前警告说,古巴继续监禁格罗斯,美古关系将无法进一步改善,呼吁古巴方面“立即、无条件”释放格罗斯。
(邓宇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