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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0月20日讯(记者张冬梅)我省相关条例规定,不允许商店卖烟给未成年人。但记者19日采访时发现,滕州一些未成年中学生却能轻松地从校门口商店里买到香烟。
“走,买盒烟去,天天学习,烦死了。”“买烟?小心让班主任逮到。”这是19日下午记者在滕州二中校门口听到的两名学生的对话。记者看到,这两名学生走进了附近一家小商店,买了一盒香烟放在衣兜里然后回了学校。在一家商店门口,店主告诉记者,有几个学生经常到他店里买烟,经常来的他都认识了。当记者问是否允许向未成年人售烟时,店主说:“学生抽烟很正常,他们来买我就卖,家长都管不了,我也没办法。我不卖给他们,还有别的店会卖给他们。”对于相关规定,店主称“没听说过”。
20日中午放学时,在滕州一中东校附近的商店里,记者也发现有男生在买烟。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上学的一名男学生告诉记者,他今年16岁,无聊的时候就到学校附近的商店买烟抽,老板从来没有问过他多大了。记者走访中发现,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大都没有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识。
一位接送学生的家长告诉记者,学校附近的这些商店就不该出售烟酒。他们的消费群体几乎全是学生。既然有了相关规定,他们就应该执行。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不要让这些不法商贩有机可乘。而新修订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识,对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如果经营者违反条例规定,相关部门要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