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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李志勇常志鹏)“买车容易修车烦、换车犹如上青天”。短短14个字,形象地描述出很多消费者购车后的遭遇。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开始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对记者表示,汽车三包责任规定的出台很有必要。近几年消协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量增加很快,2010上半年为6220件,2011年上半年为8235件,同期增长比例为32.4%。出台汽车三包责任规定、有效解决消费者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已非常迫切。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说,如果汽车三包政策规定能够顺利出台,对汽车行业是个好事,不仅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力度,也让汽车生产厂家在产品质量标准、经销商在服务和维修标准上有据可循。
而汽车三包对厂家来说是考验、机遇,也是挑战。对于那些自身产品问题较多的企业来说,汽车三包政策对其将是极大的考验。而如果能利用好新的政策,将为企业带来发展的机遇。如果有足够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旦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由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相信会有更多消费者大胆购买自主品牌的汽车,而不再担忧出现售后纠纷无法维权。
车主张峰说,自己经常上汽车论坛,在论坛上车主谴责最多的就是车出了问题后,企业用“操作不当”“保养不及时”等各种理由来搪塞车主。“我们也不是专家,车企说一句他没责任很容易,要让我们去证明他有问题可就难了,光是要到各种机构做的各种各样的测试就能让消费者‘知难而退’,打起官司来一两个月是他,一两年也是他,企业耗得起,我们耗不起啊!”张峰说,“最好是规定得明确一些,有一些硬性的指标,否则可周旋的余地很大啊!企业的余地大了,消费者的余地可就小了。”
杨红灿对记者介绍,这次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的亮点,是明确了哪些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以及给予补偿的问题。但同时,为便于操作,汽车三包责任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