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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得高消费
法院公告对自然人高消费的限制包括:不得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及驾驶或乘坐小轿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房和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和装修房屋;不得外出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和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高消费的限制包括:限制其抵押、转让、赠送他人财产或为他人提供担保;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公款外出旅游或在宾馆、饭店、酒楼、西餐厅、夜总会、健身房和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限制其使用轿车、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和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消费;限制其单位年度分配花红;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