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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思念”三鲜水饺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这是按要求“不得检出”的致病菌。这是一种人类化脓感染中最常见的病原菌,可引起各种炎症。(10月20日《北京日报》)
这是一起新的问题食品事件。这件事有三点值得注意。一,北京市工商局提醒,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二,思念方喊冤:现有标准,水饺中确实不得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但是即将生效的新标准,允许此菌存在。问题水饺含量是达标的;三,思念方还喊冤,问题水饺是6月份生产,思念已经整改。时隔3个月后北京市工商局将此事公开,实在是意外。
其实,这三点代入任何一起问题食品事件中,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第一,消费者在问题食品中,基本没有索赔和角力的可能。你买回了问题饺子,还没吃,那有可能退货,当然未见顺利。但如果你吃下了问题饺子,埋下了肺炎、肠炎、前列腺炎等隐患,那就等着天意吧。你看,尚未造成伤害的,还有“退货”(注意,是退货而非赔偿)可能,已造成伤害的,反而自认倒霉。就我们视野所及,尚未看到哪个消费者因为购买了问题食品翻倍索赔成功的,而问题食品天价索赔,在国外是比比皆是。
第二,新国标与旧国标的问题。符不符合国标,不是深奥的问题,无非是老百姓知情不知情。不能说《国标》就是秘密出炉的,它也曾是征求意见稿。但是,不把金黄色葡萄球菌与冻饺联系在一起,老百姓谁知道这菌那菌?如果在超市卖场的专柜旁,公示产品国标,好事者或专业者,常有意路过,那无论是工商,还是思念,又敢超多少菌?
第三,问题食品要不要公布?照思念看来,7月份已经与工商的“内部沟通”过了,10月份对方翻脸,“意外”的潜台词是不讲义气。其中有多少隐情,只有思念与工商,“水壶里装饺子”——心里有数了。
这三点解释起来很罗嗦,其实也就是一点,问题食品,现在变成了“做食品的”、“管食品的”两家的家务事,至于真正吃到肚子里,以胃、内脏、血液、健康甚至生命做了承载体的老百姓,反而被忽视了。这个忽视可非无意的,今年6月新闻媒体还被卫生部门警告,擅自报道问题食品者,要列黑名单。
老百姓的眼睛是本是食品问题最好的解决途径。但无论是被告知的权利、知情的权利、参与标准讨论的权利,索赔的权利,以至决定产品命运的权利,监管者命运的权利,消费者都难觅,他们惟一的权利,大概只有,下回我再不买思念了——那是一种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