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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东丽区卫国道雪莲东里和雪莲西里小区1800多户居民家的生活垃圾,已有近三个月时间没有清理过了,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垃圾堆积在小区几处空地上,发出一股恶臭味儿。因物业公司与小区原本负责清理垃圾的运输公司之间产生的纠纷迟迟未解决,居民成了最终受害者。
现场
垃圾山有十多米长
昨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在雪莲东里和雪莲西里小区看到,小区内垃圾成堆。在雪莲东里小区靠近东边的围墙边,形成了长十多米、达一人高的垃圾山,有生活垃圾,也有少部分建筑垃圾,还没走近就闻到一股恶臭味儿。
居民李先生说,因为物业公司和原来清理垃圾的运输公司发生了纠纷,小区里的垃圾已有将近三个月没清理了,物业曾想找其他运输公司运走垃圾,但原来的运输公司不让拉走,于是就僵持在了这里。“不管有什么问题,都不应该让居民承担后果,最终受害的却是我们这些无辜的居民。”李先生无奈地说。
清运公司
是物业公司违约了
对此,原来负责小区垃圾清运的天津市金马平安运输队负责人刘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公章的合约,这是在2007年11月5日由天津市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该运输队签订的书面合约,其中约定了由该运输队负责清理小区的装修工程垃圾,该合约并未约定到期时间,也未标明违约该如何赔偿。
刘杰说,此事要追溯到今年6月,从6月初至7月25日,物业公司一直未支付他们清理垃圾的钱,他多次追讨无果之下,决定暂停清运垃圾两天。到了7月28日,物业公司就找来了一家新的公司要运走垃圾,刘杰认为物业公司没有结清欠款,合约未终止就擅自寻找新公司,违反了合约,于是阻止新公司清走垃圾。之后,他多次和物业公司协商,对方同意结清欠款并继续履行合约,8月31日,他们将小区的垃圾清理了一次。可转天物业反悔了,于是僵持至今。
“要么物业结清欠款,继续履行合约,要么赔偿违约带来的损失,不然无法解决。”刘杰认为,物业公司擅自终止合约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他只能以此为自己维权。刘杰说,他曾经同意物业找官方的环卫队来清理垃圾,先恢复居民的生活环境。但不知为什么,物业一直都没实施。
小区物业经理
正在尽力协商解决
该小区物业的田经理表示,他是9月5日通过应聘进入小区担任项目经理的。垃圾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需要向他的上级部门天津市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田经理说,他已经在职责范围内尽力协商解决此事。至于为何未找来环卫队清理垃圾,田经理称,他们的确找过,但环卫队表示只有将现有的纠纷处理完毕,他们才能接受小区的垃圾清理工作。
梅江物业公司
书面回应此次事件
天津市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发来了一份书面材料回应。“小区原垃圾清运公司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转嫁至物业公司,在2011年8月10日终止了垃圾清运服务,对外宣称我公司拖欠其清运款,我公司立即与其协商。对于清运款我公司始终正常支付,而且也答应将未付余款结清,但原清运单位提出多项无理要求,双方协商未果。2011年8月15日,我公司向原垃圾清运单位下达书面通知,终止双方合作关系,我公司同时选聘了新的垃圾清运企业继续进行垃圾清运。与原清运单位终止服务关系后,即出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小区进行堵门、堵路、堵垃圾等行为,阻止生活垃圾外运工作,造成新的垃圾清运企业进不来,小区垃圾清不了。我公司仅能对垃圾喷洒药品,进行简单控制。”书面材料中写明,针对以上情况,公司已上报至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东丽区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寻求帮助,并已决定将采取强硬手段自行清运垃圾,同时向广大业主通报事件经过并郑重道歉。